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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“一标三实”工作的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20-07-27     信息发布人:政府办

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“一标三实”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加强社会治理,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智慧城市建设,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根据河北省公安厅、保定市公安局安排部署,经研究决定,从2020年2月18日起,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“一标三实”(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、实有房屋、实有单位)基础信息采集工作,现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成立县“一标三实”工作领导小组,由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王哲斌任组长,各镇镇长及民政局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。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立在县公安局。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博福担任,负责全县“一标三实”工作的组织协调、督导落实、信息报送及信息采集平台的运行、培训等相关工作。联络员由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洪亮担任,各镇、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。

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有效土地确权信息,配合公安局派出所信息采集工作。民政局负责会同各镇提供精准的街区地图和街路巷信息,及时推送至派出所。公安局负责“一标三实”采集录入工作。边采集、边命名、边录入,保证数据真实,提高效率。财政局负责对“一标三实”工作落实以及二维码地址门牌建设工作中所需资金提供经费保障。各镇负责将“一标三实”工作切实落到实处,积极配合各单位工作,及时、有效、精准的将基础信息上报完成,对二维码标准门牌要做到及时发放、统计和维护。

   二、总体目标:

    (一)建立标准地址体系。以城区为重点,全面采集、清理、核实地址信息,建立标准地址体系,以二维码为载体实现地址信息数字化、标准化。

(二)全面采集“三实”信息。在开展标准地址建设的基础上,创新方法手段,全面采集实有人口、实有房屋、实有单位等基础信息。

(三)有效服务公安实战。依托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采集,加强基础信息全警共享、实战应用,有效服务和支撑重点人员管控、反恐防暴、维稳处突、侦查破案、行政管理、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。

(四)推动创新工作机制。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采集为牵引,逐步建立动态化、信息化人口管理模式,积极探索派出所社区警务机制改革创新,推动基层工作重心回归到基础工作上来。

 三、工作步骤:

(一)统一标准规范。按照公安部《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规范》、《河北省标准地址编制规范(试行)》,制定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规范,明确信息采集的种类、范围、内容和具体工作标准,有针对性地开展采集工作。同时要全面采集核实地址信息,采集核实人房一致的户籍人口、浮住人口、流动人口、未落户人员以及境外停居留人员信息,采集核实住宅、工业(交通、仓储)、商业(金融、信息)、教育(医疗、卫生、科研)、文化(娱乐、体育)、办公、军事及其他用途的各类实有房屋信息,采集核实辖区内实际存在并有从业人员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等各类实有单位信息。

(二)集中采集核实地址信息。突出标准地址信息的先导性、基础性作用,按照“先一标、后三实”、“先房后人”的流程,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。要全面采集核实街路巷、小区(门牌号、单位)的名称等地址信息,对于民政局已命名的街路巷、小区(门牌号),以民政局命名为准;对民政局没有命名的街路巷、小区(门牌号),由公安局按照规范,编制临时地址,并报民政局备案。在此基础上,全面采集核实建筑物的名称、坐标以及单元、户室等地址信息,做到采集全覆盖、核实无差错。

(三)积极推行二维码标准地址管理。县公安局会同民政局将二维码标准地址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,依托政务云,建设二维码标准地址服务管理平台,实现二维码标准地址信息的全社会共享应用。根据不同情况,采取不同方式,全面制作安装二维码地址标牌。对尚没有地址标牌的新建小区、楼宇,在小区、楼宇单元、户室全面安装二维码地址标牌;对已有地址标牌的小区、楼宇,要根据实际情况,采取更换、补充等多种方式设置二维码地址标牌。

(四)全面采集“三实”信息。标准地址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,公安局按照“街不漏巷、巷不漏院、院不漏房、房不漏人”的要求,通过入户调查、办理户口和居住证等业务、行业场所和内部单位管理、案件查处以及智慧社区建设等多种有效方法,采集登记实有房屋、实有人口、实有单位信息,确保应采尽采、应录尽录。

(五)大力推进方法手段创新。公安局在地址采集和二维码标准地址建设上,要结合实际,合理确定模式,在“三实”信息采集上,要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,使用标准地址搭建智慧社区信息平台,实现智慧社区收集的房屋、人口信息自动注入警综平台,减少、减轻民警入户采集的工作量。同时要坚持专群结合,加强与综治组织、基层组织的合作,积极发动综治网格员、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等,协助提供和核查实有房屋、实有人口、实有单位基础信息。加快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,广泛获取房管、人社、卫健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电信、水电气、物流寄递、网上餐饮外卖等行业的信息资源,利用公安大数据分析比对,自动获取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。要创新信息采集手段,推广使用“e智采”、移动警务终端等,采集、维护“一标三实”信息。

四、工作要求 
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开展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,是加强和创新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管理基础工作的迫切需要,工作点多面广、难度大、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严,各镇、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安排部署,全力抓好贯彻落实,确保“一标三实”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顺利推进。

(二)统筹配合,全力推进。各镇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“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把此项工作纳入“一把手”工程全力推进,并从目标进度、采集质量、工作责任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,努力实现信息全收集、事态全掌控、管理全覆盖、服务全方位。要落实工作专班和信息采集人员,制订工作方案,层层动员部署和落实责任。

(三)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。根据工作进度安排,公安局适时组织开展现场巡回培训活动。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系统、掌握工作方法,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。各镇、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,明确专职人员负责“一标三实”相关工作的落实。

(四)强化质量,全面采集各镇、各部门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根据工作方案要求,进行全面动员部署,树立“质量第一”思想,坚持“数质并重、质量优先”的原则,确保采集信息真实、规范、准确、完整,全面提升“一标三实”基础数据质量和数量。及时上报工作进度,合理安排,有效推进,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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